专项资金是指财政定额补贴社区居民自治,以社区居委会和社区社会组织为主体实施的满足本社区成员共同需求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经费。
专项资金的项目资金,由社区在当年资金总额度内,根据群众需求,按照“民事民议、民事民定”原则,主要用于社区居民自治范畴的五个方面:
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就其活动场所、运行经费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满足居民日常需求的公益类、互助类、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所提供的社区食堂、社区浴室、幼儿课余托管、居家养老、准物业服务、社区平价理发等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主体以居民为主的基础上,可给予一定资金资助。
用于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必须的成本开支,如购买必要的工具、工作餐费、交通补贴等。
社区公开栏和院落(小组)公开栏的设置、维护、运行;社区公益活动设施、设备维护和维修。
社区文化活动室和院落居民之家的日常管理维护;开展社区文化体育公益活动经费开支;购置必要的文化体育公益活动用品。
开展社区教育培训项目所需场地、师资、资料、交通开支;根据群众需求新增图书、报刊等资料。
宣传动员→收集意见→梳理讨论→决议公示→项目听证→组织实施→实施监督→评议完善→档案归集